事發巫山,包裝上“文物仿品”為篆體,很難辨認;
當地工商介入調查,幫助消費者退回5200元
游客游玩巫山小山峽時,在不良導游的鼓吹下,花數千元購買了被吹噓為“出土真品”的古錢幣。結果回家后才發現,古錢幣外包裝上竟然用篆體標明“文物仿品”。
日前,巫山工商局受理這起電話投訴后,立即行動,找到旅行社負責人,成功調解了這起旅游紀念品欺詐消費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200元。
游小三峽買到假文物
2010年3月10日下午,巫山工商局連續三次接到萬州五橋龍駒中學四名教師電話投訴稱,他們于3月7日到巫山乘坐小三峽10號游船游覽小三峽,在船上,隨船女導游開始向他們吹噓,手上有“出土真品、限量銷售,且只三・八節方可購到”的成套古錢幣以及郵票。
受到導游的盅惑,幾名教師便以1390元/套的價格,一次性購買古錢幣、郵票數套,同時還以25元/袋的價格,購買了十多袋“寧河神茶”。
旅游結束后,他們高高興興地帶著紀念品回家,并將這些幸運得來的“文物”拿給朋友欣賞。結果,有懂行的朋友馬上指出,這些東西全是假的。這位朋友還指出,古錢幣包裝上有四個很難認的篆體文字,其實就是“文物仿品”四字。
朋友還告訴他們,這些被導游稱為“限量銷售”的產品,以前也有人購買過。而且,這些老師所購的“寧河神茶”每袋市場價僅為10元,他們的購價高出市場價15元。四位老師非常氣憤,于是向巫山工商局電話投訴,要求對所購古錢幣、郵票予以退貨。
工商調解追回5200元
接此投訴后,巫山工商局根據掌握的游覽時間、船號等線索,在很短的時間內查明當事人系巫山某旅行社,在執法人員電話敦促下,該旅行社負責人前往巫山工商局協助調查。
執法人員向其詳細闡釋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同時,還指出虛假宣傳等促銷行為會對巫山旅游業造成負面危害,影響巫山整體形象。該旅行社負責人隨即表示積極配合調查,并很快通知其工作人員查明了事實真相,證實當日該船上共計賣出古錢幣、郵票4套,售價1390元/套,導游在宣傳時確有誤導消費者話語,消費者投訴屬實。
該負責人當場表示全額退款,承諾以后將強化旅行社所有員工及導游的職業素質教育,并于次日上午親自將貨款5200元送到巫山工商局,并委托執法人員代為退款。
昨日,據巫山工商局負責人介紹,由于巫山旅游市場環境的特殊性,旅游產品一般情況下是通過導游向游客推介的方式來銷售的,但導游在推銷的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著虛假宣傳等不規范的促銷手段。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監管,確保巫山旅游市場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