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景日戳的名稱
總攬現在的集郵刊物,關于風景日戳的稱謂比較多,其中風景戳、風景日戳、風景郵戳等較為常見,而且各種稱謂所表示的含義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可以歸結為:把可以更換日期字釘的稱為風景日戳,把不可以更換日期字釘的稱為風景郵戳,把沒有日期字釘的稱為風景圖章,或者都通稱為風景戳。
筆者認為不應該人為的把風景日戳過多過細的分類,這樣不但加大分類難度,最要命的是會引起概念的混淆。現在集郵界里風景日戳、風景戳、風景郵戳等稱呼交錯出現,就是我們沒有很好的給風景日戳一個明確而唯一的定義所造成的。
為此筆者認為給風景日戳一個標準而唯一的定義是十分必要的,亦是十分迫切的。
其實早在1985年7月27日,郵電部發出的《郵電日戳印模規格與使用管理規定》(<1985>郵部字第410號通知)里就明確使用了“風景日戳”的稱謂,由此已經從法規層面上把其稱謂定下來了。在集郵界的權威工具書《集郵大辭典》里關于風景日戳的也只收錄了“風景日戳”和“非規范風景日戳”兩條,由此可見“風景日戳”這個稱謂以外的稱謂都顯得不正宗了。
那么如何對待不能更換日期字釘的風景日戳呢?我舉一個例子,現在部分郵局在制作新郵原地郵品時,為了討方便,刻制一些不能更換日期字釘的原地日戳,或者現在流行的臨時日戳,部分也是不能更換日期字釘的,那么我們是否稱呼它們是日戳呢?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按此道理,不能更換日期字釘的風景日戳又何不能光明正大的稱為“風景日戳”,而要人為的再分類,稱其為“風景郵戳”呢?至于沒有日期字釘的,根本就不是日戳,應該把它徹底的排除在風景日戳的行列之外。
二、風景日戳的分類
在<1985>郵部字第410號通知里明確規定了風景日戳的印模規格及使用管理等各個方面,其中形式和尺寸是最為郵人所關注的,它規定了風景日戳應該為圓形,直徑32毫米,圓周線為0.3毫米,字釘槽孔不刻邊線,刻風景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等,按此規定刻制的風景日戳姑且稱其為85型風景日戳。
1995年6月16日郵電部修改了日戳的相關規定,把風景日戳的戳徑更改為30毫米,圓周線改為0.5毫米,按此規定刻制的風景日戳姑且稱其為95型風景日戳。
分類的首層是以年代為分類標準的,以后再有關于風景日戳的新規定,我們可以作出相應的延伸。第二層是以是否可以更換日期字釘為著眼點進行分類,這樣分類可以明確地說明它能否長期使用。
現在有部分研究風景日戳的郵人對風景日戳進行分類時,過分地著眼于風景日戳設計得是否規范上。不可否認這是風景日戳愛好者應該給予關注和研究的課題,但它只是風景日戳設計質量和設計水平的問題,即使設計得再差再不規范,它還是風景日戳,所以這絕不是分類的關鍵點。
而且無可否認的是,郵電部關于風景日戳的刻制和使用都有一套十分嚴格和細致的規定,一般的集郵者是比較難準確地判斷一枚風景日戳是否規范的,所以從發展風景日戳的收集隊伍這個角度來看,制定一個比較容易掌握和處理的分類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