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集郵》2006年第5期載有論及“大帥”票文,細讀通篇,多為參考早期郵刊資料。尤以“大帥”票設計人之說,國內集郵文獻多與施秉璋掛鉤。1930年3月,施氏在《郵學月刊》1卷5期上撰文《余與張作霖紀念票之關系》,說此票“其圖案完全系余所擬”,“至于此次紀念票而有圓數,亦余之提議。”如此,施氏為設計者似乎順理成章。由于施氏全篇文章大有語病,當時即有人對此持懷疑態度。爾后,施氏一夜成名,故事流傳集郵界數十年,迄今廣被引用,可見影響之深矣。筆者研習“大帥”票多年,除藏有試印樣張、樣票、新舊票連張及各類實寄封片等之外,尚搜集有關此票的發行史料,現擇一二述之供參考。
位于北京牛街附近之“白紙坊”(財政部印刷局)實應追溯至清光緒三十年正月“戶部奏請由部試辦銀行及行用紙幣”。因籌備經年,未有下文,翌年三月,給事中彭述又有“請行鈔票片”,催請戶部“制備鈔票”。戶部議復云:“所擬由臣部自行制票一節,臣等亦經議辦。惟購買機器,選募工匠,非遲之年余,不能蕆事。”這里所說之“選募工匠”,涵蓋延聘外國技師之意。按我國之印刷術,雖發明甚早,不過,像雕刻鋼板、印刷鈔票技術,卻非我國古已有之,所以不得不派員赴海外物色選聘。這一任務之完成,實應歸功于一位度支部(財政部)之官員,即曾擔任過大清銀行監督的陳錦濤。
陳氏于清光緒三十四年為了整理幣制計劃,正在歐美各國奔走,商洽國際借款事宜,清政府即囑他順便尋訪懂得印制鈔票和郵票的技術專家。這一年里,他遍訪美、法、英、德各國。根據所得資料,他決定在美國聘請羅蘭素•海趣(Lorenzo.J.Hatch)、威廉•格蘭(William .A.Grant)來華。這兩位,時任職美國鈔票公司,已有相當名望,遠渡重洋來到中國,待遇自然豐厚。此時之“白紙坊”猶在計劃階段,二位客卿月薪高達1500美元。任職數十年,二人在局里傳授國人雕刻鋼板技術日漸成熟。到了宣統二年(1910年)六月間,國人可以自行雕版,清政府決定不再向國外訂印郵票,此計劃未待實行,已改民國。民國初年之各套郵票,大部分為海、格二氏雕模印制。民國3年(1914年),海趣因病去世,“白紙坊”僅剩格蘭一人繼續負責傳授雕版技術。
格蘭于1886年8月10日生于紐約。先祖源自蘇格蘭,家境清貧,小時侯在銅業工會附近的補習學校習藝六年。畢業后再從名師專攻雕版。由于經濟艱困,連公共汽車票都買不起,經常步行十五英里去上學。苦學成功后,他終于被美國鈔票公司錄用,并予重任。當陳錦濤赴美為“白紙坊”求賢之時,格蘭已任該公司鋼版部主任多年。感于海趣的賞識,欣然結伴來華,參與“白紙坊”建廠工作。格蘭任職至民國17年退休,前后服務達20年之久。在華期間,深得人緣,向他學習雕藝之門徒,竟達數百人之多。惜格蘭在華多年,終不通華語。在北京期間,他是第一位打高爾夫的洋人,也是最早在北京大街上開私家車的人。
格蘭為中國設計及刻成“大帥”票母模之后,就請假回到美國,卜居新澤西州。“白紙坊”仍給他以顧問名義,但他再也沒有回來中國。1954年,格蘭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去世。
1908—1928年間,中國郵政在此時期發行的普通票、紀念票、欠資票、航空票、匯兌印紙以及印花稅票,其設計鐫刻幾乎全都出自格蘭之手。依國家政府監印郵票之規定,從試擬樣張到付印完成的整個過程中,蓋不得流出……惟格蘭憑借特殊身份,竟將他自己設計鐫版的中國郵票、稅票所有版式、擬樣等等百余件攜至美國。在他去世后,由他女兒女婿全部捐贈給美國國立史密桑尼博物館。1955年,美國中華郵票會《中國飛剪號》郵刊第18卷第2期,即有H.D.Harerbeck發表的一篇詳列“格蘭遺珍”清單之郵文《格林氏珍藏的中國郵票擬樣和試印樣張》。其中赫然載有格蘭親自繪制與雕妥的四分樣票之邊框及花紋(中間無大元帥肖像),有格蘭英文簽名其上,張作霖墨批“照印四日”真跡,推測所批日期應為1928年2月4日。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珍藏“大帥”票設計初稿,系由鋼筆采用西洋素描技法所繪,栩栩如生,諒施秉璋不會有如此高超技藝,應出自格蘭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