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定于2014年3月15日發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特種郵票1套2枚。詳情如下:
志號: 2014-5
圖序 圖名 面 值
(2-1)T 公平公正 1.20元
(2-2)T 保護權益 1.20元
郵票規格:30×40毫米
齒孔度數:13.5度
整張枚數:20枚
整張規格:150×240毫米
版 別:膠印
偽方式:防偽紙張、防偽油墨、異形齒孔、熒光噴碼
設 計者:何 浩
資料提供:中國消費者協會
責任編輯:董 研
印 制 廠:遼寧省沈陽郵電印刷廠
出售辦法:自發行之日起,在全國指定郵政網點出售,出售期限6個月。
消費者權利
消費者權利是指消費者在消費領域中所具有的權利,即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費者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為,也可有權不作出一定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為。它是消費者利益在法律上的體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對消費者的權利作了明確規定。
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消費者權益,是一定社會經濟關系下適應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賦給商品最終使用者享有的權利。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依照社會經濟運行的需要和市場上消費者的主體地位,制定明確的立法,這就使消費者權益不僅是一種公共約定和共認的規范,還得到了國家法律的確認和保護。早在20世紀60年代初,國際消費者聯盟就已確定了消費者有下列基本權利:1、保護消費安全;2、了解消費信息;3、消費選擇自由;4、評價和訴說意見;5、索要損失賠償;6、學習和得到教育;7、擁有有益健康的環境。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于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于 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后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并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從1983年以來,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舉行大規模的活動,宣傳消費者的權利,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其中包括發布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做哪些工作;通過報紙、刊物、電臺和電視節目進行宣傳,在學校發放宣傳材料或消費者刊物。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努力提高消費者的保護意識。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向公眾征集“消費權益歌”,有的組織演講比賽、保護消費者知識競賽或進行“一年最嚴重的損害消費者利益事件”的評定活動;獎勵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作出貢獻的人;舉辦各種展覽;舉辦消費教育講座;有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還開展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舉行集會、演出、現場宣傳咨詢投訴和義務服務等活動。
我國自1987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國各地消費者組織都聯合各有關部門共同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運用各種形式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成果,促進全社會都關心、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宣傳活動已成為具有廣泛社會影響、意義深遠的社會性活動。
選擇這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國際范圍內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起源于歐洲,興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二戰后,各消費者組織便應運而生,并迅速擴展到發展中國家。1960年,成立了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簡稱CI)。
現在,全世界共有90多個國家的300多個消費者組織加入了CI。同時,世界性的保護消費者活動也受到了聯合國組織的重視。國際消聯的代表已成為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工業發展組織、糧食組織和貿發會議等機構中的顧問和聯絡員,代表消費者的利益,參加有關會議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一致通過了《保護消費者準則》。大大促進了世界各國制定并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作,使全球消費者保護運動進入了一個更加蓬勃發展的階段。
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987年9月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后,每年的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都組織全國各地的消費者舉辦大規模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義
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消費者不僅是市場的主體,而且是國家社會的主人。但是與生產經營者相比,由于消費者經濟力量的微弱、消費者商品知識的欠缺、消費者固有的人性弱點、消費者組織上的缺乏以及消費者群體的相對分散性等原因而經常成為被損害的弱者。也正是由于這些原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在強大的經營資本面前,更是呈現出顯著無力的狀態,少數生產經營者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使消費者置身于喪失財產乃至生命的危險之中。
因此,要對處于弱勢的消費者進行保護。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一)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于鼓勵公平競爭,限制不正當競爭;(二)保護消費者權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三)保護消費者權利有利于促使企業努力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提高企業的和全社會的經濟效益,推動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