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對傳遞信件過程中所貼用的郵票管理是相當嚴格的。相信廣大的集郵愛好迷們家里都存有大量的紀念郵票,它們哪些可以貼在郵件上用作郵資,哪些又不能使用呢?其實這個問題并不難,按照我國的郵章規定,不能貼在郵件上用作郵資的郵票有六種:
(一)已經用郵政日戳或紀念戳蓋銷、滾銷或用筆劃銷的郵票。
(二)污染、戳缺、褪色或變色、難以辨別真偽的郵票。
(三)外國郵票及臺、港、澳郵票。
(四)從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和郵資郵簡上剪下的郵票圖案。
(五)畸形郵票(如倒印、折痕、漏齒、復齒等)。
(六)郵電部公告停止使用的郵票。
此外,還禁止貼用偽造的、剪割拼補的或洗刷重用的郵票,以及從印刷品上剪下的郵票圖案等。郵票正面不準涂膠水或漿糊。如果寄信人故意往郵票正面涂膠水或漿糊,以及貼不符合規定的郵資憑證,郵局除了不予寄發外。除此之外,凡是經過我國郵政部門正式發行的各種郵票(包括小型張、小全張、小本票等)均可作為郵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