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解放之初,解放軍軍郵由部隊軍郵機構辦理,1957年9月1日起,軍事郵件寄遞工作移交地方各級郵政部門接辦,國內軍郵站撤銷。郵電部、總參謀部聯合發文明確:“現役軍人免費交寄個人平信仍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其交寄手續自1957年9月1日起,一律改由相關軍事單位在免費平信的封面上逐件加蓋通信兵部統一制發的‘免費軍事郵件’三角形戳記。蓋有此項戳記的平信,可以按照一般平常郵件手續向當地郵局交寄。”這就是地方郵政辦理免費軍事郵件之始。后由于軍隊軍官實行了薪金制度,1958年4月1日起總政治部決定取消現行軍官免費寄信優待。1966年“文革”開始,在極左思潮干予下,中央軍委命令,“決定從1969年4月1日起,取消現役戰士平信免費郵遞的規定。”免費戳記亦停止使用,執行了近12年的免費軍事郵件宣告結束。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其中第10章第52條規定“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1988年國務院發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亦有相同規定)。6月27日,總參謀部、郵電部聯臺發出通知:“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或明信片),一律采用由所在軍事單位加蓋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集中向當地郵政(電)局、所窗口交寄的辦法。”中斷了15年的現役士兵免費通信,又以三角形“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的使用而得以恢復,并沿用至今。
1995年8月1日,郵電部發行《義務兵專用郵票》,統一配發給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駐軍試用。試點地區“義務兵免費信件”三角形戳記即停止使用。全國其他軍區部隊仍使用免費戳記不變。因種種原因,1997年4月15日,試點工作結束,專用郵票停止使用,駐東北三省部隊義務兵郵寄平信又灰復使用“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
現役軍人寄信免費自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紅軍開始,是傳統優待軍人的制度。軍郵交地方郵政以后,這項制度仍然堅持未變。1957年至今,現役士兵(義務兵)免費交寄郵件,雖然有時中斷,經歷了“免費軍事郵件”與“義務兵免費信件”兩個階段,但后者只是前者的延續和發展,現役士兵“免費郵遞”始終如一。
兩種免費郵件基本相同,可以歸納為:
1、享受免費對象。現役士兵(義務兵)、警士、消防戰士;士兵探親離開部隊從地方上發信,不得享受免費待遇。
2、免費郵件種類、重量、寄遞范圍。限寄國內,重量20克內的平常信函和明信片。不能寄港澳地區和國外。逾重20克,或寄其他種類郵件,照章納費。
3、交寄手續。郵件封面由相關軍事單位逐件加蓋免費三角戳記,并由其集中向郵局窗口交寄,或交鄉郵員代向郵局交寄,不得直接投入信箱信筒。如有誤投、或漏蓋免費戳記、均退回相關單位不予收寄,無法退回按欠資郵件處理。
4、免費戳印為紅色。兩種免費郵件不同之處,只是名稱不同,免費戳記規格標準不同。
“免費軍事郵件”戳記規格,為單線等邊三角形,各邊線均為27毫米,線寬0.5毫米,戳內上部鐫五角星,“免費軍事郵件”六字刻下部與下線平行。
“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規格,為文武邊三角形,外邊各長36毫米,外邊線寬2毫米,內邊線寬0.5毫米,戳內上部鐫一五角星,內為“八一”“義務兵免費信件”字樣列下部與下邊線平行。
義務兵免費信件比較免費軍事郵件要求更加具體明確,義務兵免費信件以私人通信內容即給其家庭和親友的信函和明信片,不包括寄給各單位的非私人通信內容的寄件,如稿件、訂購單、評選票、知識競賽答卷、函授作業、課卷等。
上述軍事免費郵件自成一類軍郵免費郵品:有加蓋三角形免費戳記自然形成的實寄軍郵免資信封、免資明信片;有的軍事單位將三角戳記直接印刷在信封上,形成預印義務兵免費封;有的軍事單位及非軍事單位或個人還特別印制義務兵免費信件首日紀念片、紀念封;義務兵免費信件駐港澳部隊首日、一周年紀念郵簡等郵品。在自然實寄免費封片中,由于各軍兵種多,部隊分布各地,現役士兵(義務兵)免費雖有統一規定,執行起來卻難免不同,特別是免費戳記邊線尺寸及“八一”五星圖樣差異較大;還有戳記混貼郵票實寄,違規實寄欠資退件,戳色不按規定使用等等。雖欠規范,卻也豐富多彩,郵趣盎然。
免費軍事郵件取消距今快30年,其實寄封片日趨難求。義務兵免費信件雖不鮮見,但又非唾手可得,兩類免費郵品因其稀缺和特殊性,為集郵者所喜愛。作者:陳森元